個人貸款資料如何查詢個人貸款-銀行貸款專家-WE時貸交流協助您申請銀行貸款

當事人資料揭露期間為:

 (一)逾期、催收紀錄,自清償之日起揭露三年呆帳紀錄自轉銷之日起揭露五年

 (二)退票紀錄自退票日起揭露三年拒絕往來紀錄自通報日起揭露三年但對於退票已清償並辦妥註記者,自辦妥清償註記之日起揭露六個月;拒絕往來提前解除者,自拒絕往來提前解除之日起揭露六個月

 (三)破產宣告紀錄,自宣告日起揭露十年。

 (四)信用卡資料:

   (1)信用卡資料揭露期限自停卡之日起揭露五年但款項未繳之強制停卡資料未清償者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七年已清償者自清償日起揭露六個月,但最長不超過自停卡發生日起七年。(所謂清償,係指繳清造成信用卡強制停卡之未繳款項,不包含繳清其他款項)

   (2)特約商店資料揭露期限,自解約發生日起揭露五年。

   (3)信用卡戶帳款資料揭露期限,繳款資料自繳款截止日起揭露一年,催收及呆帳紀錄自清償之日起揭露六個月,但呆帳紀錄未清償者,自轉銷之日起揭露五年。

 (五)會計師受懲戒處分資料,除撤銷簽證之核准及除名者永久揭露外,餘皆自處分或懲戒日起揭露五年。

(六)其他信用不良紀錄,自事實發生日起揭露五年。

以上參考 
http://www.jci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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